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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工业新增产能项目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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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各有关企业:

       为鼓励工业新增产能项目尽快竣工、达产达效,按照省政府工业稳增长工作安排部署,决定对2023年二、三、四季度和2024年一季度工业企业新增产能项目流动资金贷款予以贴息。我区组织申报工业新增产能项目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贴息资金支持范围

本次工业企业新增产能项目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的范围为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底之间竣工投产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跟踪服务的新增产能工业项目。项目应突出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产品有创新、市场前景好、对全省工业经济发展贡献明显。

企业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

二、申报贴息企业基本条件

申请企业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有经营管理自主权,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在银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遵守国家政策法规,财务制度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单位必须是在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底之间投产的新增产能项目的工业企业;

(二)项目符合国家及我省产业发展方向,按规定通过国家、省、市、县有关部门正式立项备案或核准;

(三)企业为新增产能项目配套的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贷款数额在500万元(含)以上(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数据为准);

(四)新增产能项目投资额需达到2000万元以上;

(五)项目竣工投产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认定。

三、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程序

(一)申报企业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新增产能项目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请报告;

2.新增产能项目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请表(详见附件1);

3.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及银行入账单;

4.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的企业信用报告;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新增产能项目可研报告、立项备案及核准文件;

7.证明项目竣工投产的有关材料及有关部门认定的相关文件;

8.新增产能项目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报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3)。

(二)申报单位需同时在陕西财政云项目库外网和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进行项目申报,线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线上未进行申报提交的一律不予受理。

1.陕西省财政厅-陕西财政云项目库外网申报步骤:登陆网址:czyxmk.sf.gov.cn,选择省级“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填报,上报地区选择区县级。

2.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上项目申报步骤:从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网上办事-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平台登录,进入平台后在“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模块中选择“工业稳增长项目管理”进行填报。首次登陆使用该平台的申报单位,需要进行用户注册。相关操作手册和培训资料,可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网上办事-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资料下载”中下载。

四、具体要求

(一)企业按要求编制工业新增产能项目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请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报告内容按顺序编制目录页码,纸质胶装,书脊处标明“XX市XX区(县)XX企业”。

(二)请各企业高度重视,并积极申报,于4月5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含汇总表,一式两份)报送至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并将电子版(整本盖章版申报资料PDF版和汇总表EXCEL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或用U盘拷贝。

2024年3月26日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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